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7 来源:住建部-政策发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725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27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3231

  附件: 1.孟佩丽等725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徐祯等270名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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