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6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01-12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整改任务

    生活垃圾处置问题突出。全省垃圾产生量为8700吨/天,但相应处理能力仅5673吨/天,垃圾围城、垃圾堆山现象突出。目前,全省共有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堆存垃圾总量约760万吨,其中23座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旅游度假区和人口密集区等区域,污染问题极为突出。

责任单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人

霍巨燃

联系电话

65343823

整改目标

    完成全省垃圾堆放场安全处置工作;实现全省垃圾乡镇转运、直运全覆盖,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20年底前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从根本上消除垃圾围城、垃圾堆山现象。

整改措施

    按照“全省统筹兼顾、焚烧发电为主、应急填埋为辅”的思路,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2020年底前,全省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7500吨/天以上,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能力低的问题。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完成新扩建海口三期、三亚三期、文昌二期、琼海二期、儋州、东方、陵水、屯昌和昌江等9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8200吨/天,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1575吨/天,实现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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