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调度管理制度

1.总则为使公司生产调度系统的工作步入正轨,调度指挥工作上下贯通,更好地为一线服务,特制订本制度。1.施工调度的组织保证(1)总公司设总调度室,各分公司和构件厂设调度室,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设调度员。调度长分别由主观生产的领导担任。(2)根据个单位实际,调度室设2~4名专职调度员。调度人员要选派有一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业务熟悉、有组织能力、联系群众办事严谨的人员担任,并精良保持稳定。(3)调度室要有日志,并做好电话记录。对上级的通知、命令和下级的请示、汇报以及单位间的相互通话,都要准确记载,并注明处理结果。(4)各分公司调度室应有一台状态良好的外线电话,并尽可能解决必要的交通工具。(5)各分公司调度室应建立调度制度。①总公司和各分公司级单位每月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布置新的工作。②公司之间施工中的矛盾和问题要随时汇报,以利于及时协调。③构件加工、商品混凝土供应和沥青混凝土平衡,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专业调度会或确定例会制。3.施工调度工作的内容(1)检查作业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2)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对材料、构件、劳动力、施工机具、运输车辆等资源的供应。(3)督促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水、电及动力的使用情况,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4)迅速准确地传达公司领导对施工方面的各项决定,发布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施工调度工作纪律(1)生产上的重要问题,以调度请示、报告、通知命令形式履行工作手续,调度通知、命令一经发出必须坚决执行,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2)调度工作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局部服从整体,一般服从重点”的原则裁决和处理矛盾,坚持公正立场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努力做好综合平衡,实现均衡生产。(3)调度人员要熟悉各部、室的业务范围和相互关系,有关问题要及时转告有关部、室,以利于问题尽快解决。查询建筑企业、中标业绩、建造师在建、企业荣誉、工商信息、法律诉讼等信息,请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或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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