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的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加强安全设施管理,推行安全设施标准化,保证职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1.2适用范围对公司安全设施的采购、策划、制作、布置及监督检查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2引用标准和文件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电综(1997)669号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Q/527-207-2004记录控制程序Q/527-211-2004物资采购控制程序3职责3.1物资、机械部门负责相关安全设施的采购。3.2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3.3保卫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3.4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布置。4程序4.1安全设施分类4.1.1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1)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用于施工人员上下攀登;2)速差自控器,用于安全带不够长的高处悬空作业;3)活动支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4)高空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用于借助于结构的悬空作业;5)安全网,用于防止人员高处坠落;6)手扶水平安全绳,用于施工人员水平行走;4.1.2用于防止触电的安全设施:1)安全隔离电源;2)施工配电盘集装箱(不包括电气设备);3)漏电保护器;4)低压配电盘;5)便携式配电盘。4.1.3用于其它方面的安全设施:1)安全围栏;2)高处水冲式厕所(含附属管道、设备);3)电焊机集装箱及二次线通道(含快速接头、通风设备,但不包括电气设施);4)安全标志;5)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6)施工电梯;7)集中广式照明设施;8)废料垃圾通道(含附属设施);9)主厂房施工消防水系统;4.2策划项目部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对本项目安全设施的类型、数量及总体布置进行策划,形成文件。4.3采购4.3.1安全设施采购应符合《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要求。4.3.2下列(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的供方应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技术监督合格证):1)安全自锁器;2)速差自控器;3)漏电保护器;4)施工电梯;5)低压配电盘;6)便携式配电盘;7)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4.4制作公司自行制作的安全设施宜参照电综(1997)66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文中未规定的,一般由技术员负责编制图样,安全部门负责审核,由项目总工或工程部门负责批准,项目部组织制作。4.5布置4.5.1按项目部策划结果和每项作业的危险控制计划表的要求布置安全设施;对有可能造成施工人员高处坠落、触电等伤害的危险因素,应采用安全设施加以控制。4.5.2消防设施布置见《消防安全管理程序》,由保卫部门负责实施。4.5.3安全设施与施工发生矛盾需临时拆除时由班组长提出,填写安全设施变更审批表,经安全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4.6监督检查4.6.1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4.6.2各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安全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使用。4.7报废与移出4.7.1经试验或修理后达不到保障安全作用的或转运、修理费用已经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可作报废处理。4.7.2项目(工程)结束后,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设施可转到其它项目部使用。查询建筑企业、中标业绩、建造师在建、企业荣誉、工商信息、法律诉讼等信息,请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或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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