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问题及对策

我国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对公路的建设极为重视,随着近年来社会的不断进步,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又提升了一个新高度。在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中招投标已经作为主要的交易方式应用到了建设行业中。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这一方式已经逐步成熟,但当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改变与进步,为了工程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笔者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浅要的分析,并提出几点解决措施。

1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1.1公路工程招投标这一举措形成了让市场定价的机制,使得公路工程的建设费用更加低廉合理化。其中最显而易见的就是投标单位之间互相竞标,最有效的竞标手段就是价格上的优势,在评标时选出价格最为合理、最低的投标公司,这样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投资资金,降低了投资成本。

1.2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可以使得建设价格更为合理化,从始至终贯彻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我国政府对于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已经设立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有一整套完善的程序需要招投标公司去遵守,设有专业方面的专家团队与技术人员共同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与决策,杜绝了黑暗市场的衍生,使其竞争不再盲目化,使整个投标价格的形成全部透明化。

1.3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可以让投标方与招标方互相有更好的选择平台,让项目工程可以有更好的价格选择,从而工程造价有更好的控制。招投标双方都本着为自身利益考虑的原则,因此会出现利益冲突,如果采用原有的传统选择方式,成功的几率会大大降低,但采用招投标这一方式,会在双方需求上体现出最佳的结合点,将工程承包给报价低、工程周期短、资质高又有能力的投标企业,为工程的质量与造价都争得了有利条件。

2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问题

建设项目招投标体制已经在我国近年来广泛应用。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已经开始实行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招投标体制利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建设单位综合全面的进行全方位考察评定最后敲定中标单位。多年来的实例向我们证明,招投标是最为科学合理的发包与承包手段,也是工程质量、工程周期与工程效益的最佳保证。尽管公路工程招投标方式在我国已经发展多年,但当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现行体制方面。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我国公路交通管理行业管理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也是建设行业交易方式的巨大变迁,是在我国有关部门的强制手段下发展推行起来的。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走过了试点、推行、完善三个重要阶段,已经经历了二十载的光阴,最终在当今公路工程行业中成为了最重要的交易措施。可过去的陈旧体制的印象还没有完全消失,新体制的部分功能还有待完善,导致公路工程行业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交易程序存在一定问题,使得招投标制度与效率大大降低,大致体现在:

2.1.1行政干预不为合理。工程的招投标是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的商品交易活动,但其中却掺杂了很多行政干预色彩。政府有关部门是我国资产的管理者,对公款投资的项目理应有监督权与管理权。可如果同时担任裁判员与运动员两个角色,直接影响招投标活动,就很大程度上为贪污腐败现象创造了温床,违背了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2.1.2招标投标方式与范围混淆。招标投标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议标等多种多样。很多人误以为公开招标是最公平合理的招标方式,议标就有问题。但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公开招标耗时长、耗资大。如果无视项目的性质与规模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会增多没有必要的开支,增加招投标的社会成本。所以应当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与规模选择最为合适的招标方式,而不是一味的追求一致。

2.1.3招投标环节繁琐,耗时耗力。我国现有的招标环节是将工程的设计图下发给投标企业,投标企业自行计算出工程量,再按照计算出的工程量填写报价。在投标准备中,投标企业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报价投资成本,尤其是做足投标准备却花落他家的没有中标的单位,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国际上通行的办法是招标单位委托专业的个人或机构统一计算出项目的工程量,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在进行投标时,投标企业只需要填报价格,而无需花费时间与人力物力去计算工程量,使投标环节更为简化了,投标时间和成本都有明显的缩小,整个社会资源都得到了节约控制。

2.2具体操作存在的问题

2.2.1投标单位的资质管理问题上存在很大的管理漏洞,很多投标企业不具备招标单位要求的企业资质,为了掩盖自身硬件的不足,一些施工单位会出钱购买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借用甚至盗用他人证件申报资质等级。虽然在表面上这些投标企业都符合了招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但事实上这些投标单位根本无法很好的完成招标公司分配的施工任务,使得工程质量失去了基本的保障。

2.2.2我国的招标项目一般对工期的要求都很苛刻,在短时间内完成工程量较大的施工任务就必须将建设项目划分标段分别招标。标段的划分应当按照工程的建设条件、规模大小、机械化程度与本着利于项目施工的基本原则来开展,但我国公路工程项目标段的划分越来越小,导致一个公路建设项目有过多的施工单位参与其中,破坏了工程的连贯性,给工程的机械化开展增加了难度,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施工单位施工成本上的增加,也增加了甲方监管上的难度。

3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改进措施及对策

3.1资审程序更严格化。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上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3.1.1在报名之初就对潜在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进行逐一检查,确保资质原件的真实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对潜在投标人的单位进行实地勘察,这样可以避免出现资质的情况发生。

3.1.2对投标人的信誉也要进行清除的调查,看投标企业有无施工不良记录,有无违约情况及以往的工程施工中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3.1.3投标企业的施工经验也是重点的审查内容,要看投标企业之前是否从事过类似工程的施工,确保投标单位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

3.1.4对投标人的资金能力进行全面考察是确保工程稳步进行的必要条件,如果投标企业在中标后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力进行施工投入,那么工程的质量与工程周期都会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

3.2健全完善现行的公路工程招投标办法。我国现行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在历经多次修改之后仍存在一些漏洞,还需要有关部门总结经验并对现行的管理办法进行逐步的修订与完善。现行的管理办法存在的漏洞给居心不良的投标人创造了可乘之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因此有关部门还需要在日后多多积累宝贵经验,并应用到日后的管理办法修订当中去。

4结束语

在上文的叙述中我们简单的了解到,我国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若要保证工程建设行业稳步有序的发展,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其管理机制与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弥补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始终贯彻落实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学习国际上先进的招投标方式,根据我国自身特点合理运用到我国日后的招投标工作中,为我国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创造更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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