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投资控制

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审文件的规定,控制工程项目的总投资。主要体现在合理地规划建设用地,公用设施,商业及服务网点,道路交通,建筑物及构筑物布局等。

业主在本控制点的职能是计划与决策、检查与审查、控制与协调。业主可以通过对总体方案的审查来控制建设规模,实现对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业主也可以通过对与建设有关的各方的协调,如商业、电力、电讯、交通等部门协调,以减少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投资费用来控制工程项目总投资等。业主还可以通过控制总体规划的某些技术经济指标,如土地利用指标、绿化指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等来控制工程项目的总投资。

设计监理组织,即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作好总体设计方案的审查、控制与协调,并与设计单位磋商总体设计方案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实现程度。通过跟踪控制,以保证总体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设计单位作为总体设计方案设计的执行者,应加强对设计过程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在保证总体设计方案的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使总体设计方案规划的投资估算尽量不超过国家计划部门批准的投资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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